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年08月24日
卫办疾控函〔2012〕7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9月20日是第24个全国“爱牙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健康口腔,幸福家庭”,副主题为“关爱自己,保护牙周”(主题信息详见附件1),旨在普及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动员社区和家庭关注口腔健康,提高居民防治牙周疾病的意识和能力。为做好今年的全国“爱牙日”活动,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牙周疾病是最常见的口腔疾病之一,人群患病率高,是导致成年人失牙的主要原因。提高居民口腔保健意识,促进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是预防牙周疾病的重要措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全国“爱牙日”为契机,研究制定宣传计划,层层部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健全、开展群体防治经验丰富的优势和医疗机构的技术和专业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明确任务,统筹安排“爱牙日”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口腔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效果
各地要围绕今年的“爱牙日”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接近家庭和群众易接受的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播放和刊登口腔健康公益广告、保健知识和信息,制作宣传专题;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户外电子屏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传播口腔健康知识,在全国“爱牙日”前后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全社会关注口腔健康的氛围。宣传重点是:牙周疾病的常见表现和防治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实效。让群众了解早晚有效刷牙、饭后漱口、戒烟限酒等自我口腔保健行为的养成,对维护口腔尤其是牙周健康的科学道理和重要意义;让群众了解定期进行口腔检查和早诊早治,对控制牙周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0年我部制作下发的3部公益广告光盘今年继续使用。为便于各地开展宣传工作,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口腔健康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见附件2),2012年全国“爱牙日”主题海报、小画册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板)近期将下发,各地可根据材料模板扩大印制。
三、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平台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现有工作平台上,大力宣传牙周疾病防治知识,提高相关人群的口腔保健意识。要在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地区和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推进“健康口腔,幸福家庭”示范社区和示范家庭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口腔健康讲座、咨询,采取互动方式,解答居民的疑问,纠正认识误区,普及科学知识,并通过鼓励家庭成员自我管理促进口腔保健措施的落实。
为促进口腔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沉、更贴近家庭和个体,我部支持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口腔健康宣传教育在县级以下地区广泛开展。
四、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经验。各省(区、市)全国“爱牙日”活动总结(提纲见附件3)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刘晓亮,王维真
联系电话:010-68792651,68792344
传真:010-68792850
2012年8月16日